认可制度体系表是对 CNAS 认可制度类别、层级和体系结构的基本体现。认可 制度体系表是根据认可制度的内在联系进行排列组合,从认可门类、基本认可制度、 专项认可制度和分项认可制度四个层次逐级展开,表达了不同认可制度间的相互关 系,体现了认可制度的整体规划。
一、定义
1、门类
按照 ISO/IEC17000《合格评定 词汇和通用原则》对合格评定活动划分的原则, 对合格评定机构认可进行的分类。
2、基本认可制度
以共性的合格评定机构国际标准或相关国家标准为依据制定的,或根据特殊需要制定的认可制度。
3、专项认可制度
以基本认可制度为基础制定的认可制度。该类制度分为两种情况:一是 CNAS 依据特定要求制定的认可制度,如以国际 认可合作组织特别确认的行业特定国际标准、政府部门或行业组织作为合格评定制 度所有者规定的专门要求为依据制定认可制度;二是直接采用基本认可制度。
4、分项认可制度
以专项认可制度为基础制定的认可制度。该类制度分为两种情况:一是 CNAS 依据特定要求制定的认可制度,如以国际 认可合作组织特别确认的行业特定国际标准、政府部门或行业组织作为合格评定制 度所有者规定的专门要求为依据制定认可制度;二是直接采用专项认可制度。
二、认可要求
认可制度体系表内注明了各项制度对合格评定机构的要求文件,要求文件包括 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国际组织要求文件以及必要时 CNAS 自行制定的认可准则或 认可方案文件。原则上,等同采用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国际组织要求的仅标注标 准或国际组织文件代号,CNAS 自行制定的要求标注 CNAS 文件代号,且对每项认可 制度仅标注实施该项制度必要的要求文件,在上层认可制度中已注明的要求文件在 下层认可制度中不再重复标注。
三、CNAS 认可制度信息统计
认可制度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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