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金属材料室温压缩试验方法的术语和定义、原理、符号和说明、试样、试验设备、试验条件、性能测定、性能测定结果数值的修约、试验结果处理和试验报告。
本标准适用于测定金属材料在室温下单向压缩的规定塑性压缩强度、规定总压缩强度、上压缩屈服强度、下压缩屈服强度、压缩弹性模量及抗压强度。
2、原理
通过对试样轴向施加递增的单向压缩力,测定相关压编力学性能。
3、试验条件
3.1 对于有应变控制的试验机,设置应变速率为0.005min,对于用载荷控制或者用横梁位移控制试验机,允许设置一个相当于应变速率0.005min的速度。如果材料应变速率敏感,可以采用0.003 min的速度。
3.2 对于没有应变控制的系统,保持-一个恒定的横梁位移速率,以达到在试验过程中需要的平均应变速率要求。在试验过程中恒定的横梁位移速率并不能保证试验过程中恒定的应变速率。无论采用哪种方法,都应采用恒定的速率,不准许突然的改变。
3.3 板材试样装进约束装置前,两侧面与夹板间应铺一层厚度不大于0.05mm的聚四氟乙烯薄膜,或均匀涂一层润滑剂,例如小于70pm石墨粉调以适量的精密仪表油的润滑剂,以减小摩擦。
3.4 板状试样铺薄膜或涂润滑剂之前,应用无腐蚀的溶剂清洗。装夹后,应将两端面用细纱布擦干净。
3.5 安装试样时,试样纵轴中心线应与压头轴线重合。
3.6 除非另有规定,试验一般在室温10℃~35℃范围内进行。对温度要求严格的试验,试验温度应为23 ℃±5 ℃
4、性能测定
4.1板状试样夹紧力的选择
根据材料的规定塑性压缩强度Rpo; (或下压缩屈服强度)及板材厚度来选择夹紧力。一般使摩擦力Fi不大于Fro.2 估计值的2%;对极薄试样,允许摩擦力达到的Fro.5%.在保证试验正常进行的条件下,夹紧力应尽可能小。
注:一般认为厚度小于0.3 mm的试样为极薄试样。
4.2 板状试样实际压缩力(F)的测定
4.2.1试验时 自动绘制力变形(或者力应变曲线)曲线,一般初始部分因受摩擦力影响而并非线性关系(见图7)。当力足够大时,摩擦力达到一个定值,此后摩擦力不再进一步影响力-变形曲线。设摩擦力F:平均分布在试样表面上,则实际压缩力F用式(2)计算。
5、性能测定结果数值的修约
试验结果值应按照相关产品标准的要求进行修约。如未规定具体要求,应按照如下要求进行修约:
a)弹性模量测定结果保留 3位有效数字,修约的方法按照GB/T 8170进行。
b)强度性能修约至 1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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