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为大家解读在申请CNAS资质认证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通过针对以下10类的问题梳理,让大家全面了解在申请CNAS认证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什么问题,供大家全面了解CNAS认证,快速明确各个环节的关键要点。
1、不满足 CNAS 对检测校准人员的要求
CNAS—CL01—G001: 2018 《CNAS-CL01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 应用要求》 中对人员的要求为:从事实验室活动的人员不得在其他同类实验室从事同类的实验室活动。就是说在实验室从事检测校准工作的人员不能兼职在另一家实验室从事相类似的检测校准工作。CNAS 要求从事检测校准的人员学历为大专以上。CNAS 还对检测校准人员的专业有要求,为相关专业。相关专业一般指的是物理、化学等理科专业,或者电气、自动化、机械等工科专业。如果学历和专业不满足 CNAS 的要求,CNAS 规定要有从事 10 年以上的相关检测校准的工作经历。这一点是实验室在上报材料时最容易忽视的。除此之外,对检测校准结果复核人员,检测校准方法验证或确认人员,还应有 3 年以上本专业领域的检测或校准经历。所谓本专业领域,可以通过 CNAS—AL06: 2015 《实验室认可领域分类》查询。也就是说,需要在证书报告中签核验的人员,和对方法进行确认或验证的人员,除满足上述检测校准人员的工作年限外,必需还要有 3年的本专业领域的检测校准经历。此外,CNAS 对授权签字人的要求更严格。授权签字人除要熟悉 CNAS 相关的认可要求外,还对职称有要求。授权签字人应具有本专业中级及以上的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职称指的是本专业的职称,其他不相关专业的职称是不行的。如果没有职称或者职称未到中级及以上,就看是否符合同等能力的要求。同等能力以学历和专业工作年限来确定。如果是博士学位,需要从事专业技术 1 年及以上可认定为同等能力; 硕士学位,需要从事专业技术 3 年及以上可认定为同等能力; 本科学历,需要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5 年及以上可认定为同等能力; 大专学历,则需要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8 年以上可认定为同等能力。
2、检测和校准项目未填写配套设备
实验室在上报材料时,需要同时填写开展的项目与支持该项目的所有仪器设备,而且要与开展项目相对应。CNAS 要求,实验室应该有测量仪器、软件、测量标准、标准物质、参考数据、试剂、消耗品、辅助设备或相应组合装置等正常开展实验室活动的设备。其主要意思是这些设备都必需要在实验室申请认可的地址内,同时对这些设备有完全的支配权和使用权。如果设备是租赁的,这种情况 CNAS 是允许的,但是要保证设备实验室有完全的支配权和使用权。实验室就是要确保所租赁的设备的管理要纳入实验室的管理体系中,租赁的设备由实验室的人员操作、维护、检定或校准,同时可以控制设备的使用环境和保存条件。同一台设备同一时期不能同时被两个实验室使用。CNAS—GL001:2018 《实验室认可指南》 中要求设备的租赁期限一般至少为 2 年,以保证实验室在一个评审周期内对设备有完全的支配权和使用权。
3、检定规程和校准规范不宜作为检测方法申请认可
CNAS—EL—03: 2016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能力范围表述说明》中 3. 3. 11 条说明了检定规程( JJG) 和计量技术规范( JJF) 中的校准规范不应作为检测方法申请认可。计量技术规范中的检验规则或检测规则等非校准方法可作为检测方法申请认可。也就是说,JJF 1070—2005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JJF 1766—2019 《冷水机组能源效率计量检测规则》,JJF 1261. 25—2018《通风机能源效率计量检测规则》等可作为检测方法申请认可。另外,4. 3. 2 条也规定了,检测标准及方法一般也不能作为校准方法申请认可,但是如果将相关的检测标准中的独立部分,比如附录或某一章节作为校准方法则是可行的,只是要编制校准作业指导书,且做好方法确认。这些是实验室在申请时需要注意的。
4、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申请
中国 《计量法》 第三条规定,国家实行法定计量单位制度。国际单位制计量单位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CNAS—RL01: 2019 《实验室认可规则》 第 4 条认可条件中规定: 申请人应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诚实守信的前提下,自愿地申请认可。所以,CNAS资质认证要求申请人,也就是实验室遵守国家 《计量法》,在申报材料的时候应当使用法定计量单位。比如像压力单位 psi,bar,质量单位 lb,长度单位 ft,in等单位就不能在申报时填写。
5、校准方法含有年代号
CNAS—EL—03: 2016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能力范围表述说明》4. 3. 1 中规定,实验室申请的校准方法一般包括校准方法的名称和文件编号。而且校准方法的名称要写全。比如 “校准规范”“检定规程”等字眼不能省略,但是版本号,也就是年代号,则不需要填写。比如: 饮用冷水水表检定规程 JJG 162—2019应该填写为: 饮用冷水水表检定规程 JJG 162; 环境试验设备温度、湿度参数校准规范 JJF 1101—2019 应该填写为: 环境试验设备温度、湿度参数校准规范 JJF 1101。
6、k = 2 不需要特意标出
CNAS 技术报告 《校 准和 测 量 能力 ( CMC )的评定与实例》 中 4. 6. 2 条说明了实验室用扩展不确定度表示的 CMC 有效数字位数不应超过 2 位。在 CMC 评定中的过程量,如 A 类和 B 类标准不确定度、合成标准不确定度,可以保留 3 位有效数字,计算扩展不确定度时修约为 1 ~ 2 位有效数字。实验室在确定 CMC 有效数字位数时,当第一位有效数字为 1 或 2 时,建议保留 2 位有效数字;第一位为 3 及以上时,可以保留 1 位有效数字。4. 6. 3 条说明了扩展不确定度应与测量结果末位对齐,当测量结果位数不够无法与测量不确定度对齐时,应将测量结果补零后对齐。就是说被测仪器显示的位数比评定完的测量不确定度的位数少一位,在这种情况下,报告与表示测量不确定度时,应该将测量结果的最后一位之后用数字 0 补齐。比如测量结果 L = 21 mm,U = 1. 2 mm,应该更正为 L = 21. 0 mm,U = 1. 2 mm。CNAS—GL025: 2018《校准和测量能力 ( CMC)表示指南》3. 8. 5 条和 CNAS—EL-03: 2016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能力范围表述说明》4. 5. 2 条中都规定,当包含因子 k≠2 时,需同时注明包含因子 k 的值。所以,在向 CNAS 填报信息时,当 k = 2 的时候,不需要特意标出,只有当 k = 3 或者使用的U95,U99等这些表示方式时,才应该特殊表述增加k 值或者自由度。
7、缺少能力验证试验
好多实验室在申请 CNAS 时,从未做过能力验证,或者能力验证的频次不够,这种情况是不行的。CNAS 规定,对于初次申请的实验室,申请的每个子领域应至少参加过一次能力验证,且结果是满意的。一次能力验证结果的有效期为 3 年,也就是说,从能力验证最终报告发布之日起 3 年内有效,可以申请 CNAS 认可。要注意的是,对于有多个场所的实验室,每个场所都应该要满足每个子领域至少参加过一次能力验证的要求。实验室复评审时,不需要在 CNAS 网上填报项目。但能力验证的频 次 也 要 符 合 CNAS—RL02:2018 《能力验证规则》 中附录 B 《能力验证领域和频次表》的要求。但这里要注意的是,对于复评审的实验室,能力验证的频次是以参加能力验证合格评定机构报出结果的年度来计算。比如 2019 年 9 月某实验室参加的砝码校准能力验证,2020 年 1 月组织方或主导实验室报告出结果是满意的,若该实验室是初次申请 CNAS 认可,则在 3 年的有效期内,也就是 2023 年 1 月之前申请 CNAS 认可,该子领域的能力验证都是满足要求的。若该实验室是复评,则能力验证的时候是从 2019 年开始算起,查询CNAS—RL02: 2018 《能力验证规则》 附录 B 《能力验证领域和频次表》中 B. 4 校准领域,学科和领域力学中的子领域质量,最低参加频次为两年一次,所以这份结果满意的能力验证报告的有效期可到 2021 年。也就是说,2021 年一整年,这个子领域的能力验证都是符合 CNAS 要求的。
8、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内审管评材料不符合要求
CNAS—RL01: 2019 《实验室认可规则》 6. 4规定,实验室需要建立了符合认可要求的管理体系,且正式、有效运行 6 个月以上。也就是说,实验室在申请 CNAS 之前,就应该建立覆盖实验室所有申请范围的管理体系文件,且要运行半年以上,还要进行过完整的内审和管理评审,并能达到预期目的,所有体系要素均应有运行记录。这样才能申请 CNAS 认可。所谓正式运行,就是说初次建立管理体系的实验室,要先进入试运行阶段,通过内审和管理评审,对管理体系进行调整和改进,然后再正式运行。所谓有效运行,就是说管理体系所涉及的要素都要经过运行,且保留有相关记录。这里特别要注意的是,正式、有效运行 6 个月以上,不是试运行 6 个月以上。
9、0 点的测量不确定度用相对形式表示
CNAS—GL025: 2018《校准和测量能力( CMC)表示指南》3. 2. 4 条规定,用相对不确定度表示时,测量范围一般不应包含 “0”值。如果 “0”值属于校准点,应另行给出 “0”值的不确定度,或采用类似电压校准的方式表示。这是因为,相对扩展不确定度是由扩展不确定度除以测量点得出的,当测量点为 0 时,相对扩展不确定度就没有意义。所以,要么在表示时,不包括 0 点,要么 0 点的测量不确定度单独计算,不能使用相对扩展不确定度的形式。
以下就是无锡力博为大家总结的关于申请CNAS认可时的常见问题,如果您有CNAS资质认证的需求,欢迎前来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评审老师为您答疑解惑,期待您的来电!
Copyright © 2017-2022 无锡力博实验室认可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苏ICP备17058088号 技术支持:迅诚科技